科技日報記者 吳葉凡
打造互聯網審判新模式、以知識產權案件審理護航創新、研發數據模型助力糾紛審理……他們奮戰在司法工作一線,努力讓老百姓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與正義,以法治之力護航高質量發展。
7月30日,國新辦舉行“新征程上的奮斗者”中外記者見面會。五位來自法院系統的代表來到現場,講述自身履職經歷,詮釋新時代人民法官的為民情懷和法治信仰。
網絡法治是信息革命發展的時代需求。作為中國互聯網司法的試驗田——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后的首批員額法官,杭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沙麗主審涉及數據權益、算法規制、平臺治理、人工智能等前沿領域案件4000余件,其中不少是“全國首例”相關案件。
從數據權益界定到平臺責任劃分,從群控軟件、流量劫持、深度偽造到算法治理……這些年,沙麗審理的每一起新類型案件,都是一次與新技術、新模式的“深度對話”。
“當我審理區塊鏈電子存證第一案時,業界對于區塊鏈證據效力的認定眾說紛紜。”沙麗回憶,在長達數月的時間里,她反復研究行業發展現狀,探究技術利用原理,追溯法條淵源,最終通過判決,首次確立了區塊鏈證據效力的審查認定規則。該規則也被《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吸收采用。
司法裁判不僅是個案的定分止爭,更肩負著引領社會發展、推動法治進步的重要職責。“我們每判一個案件,不光解決當事人的糾紛,還總結提煉規則,促進依法治網落到實處。”沙麗說。
以沙麗審理的系列數據糾紛案件為例,第一步他們通過個案樹立裁判規則,例如,“生意參謀大數據權屬案”首次確立了大數據產品的權利邊界和司法保護路徑,“網絡直播數據商業秘密案”明確了數據適用商業秘密保護的規則。第二步是對規則進行總結提煉,發布數據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第三步是在規則提煉的基礎上,助力產業發展。
“我們起草并發布了《引導企業數據健康發展行為指引》,舉行數據要素產業生態共建活動,探索建立數據共享法庭,為企業提供全面具體、可操作的行為準則,推動數據行業發展規范升級。”沙麗說。
以裁判樹規則、促治理、助發展的理念,同樣體現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當中。
徐弘韜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一級法官。2013年以來,他一直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審理了一系列涉及互聯網領域的新類型案件,堅持以審判護航創新。
在審理新型的知識產權案件過程中,徐弘韜發現,互聯網新經濟模式下的知識產權案件有三個方面的突出特點:競爭的多樣性、案件的技術性、影響的廣泛性。面對這些新特點、新挑戰,徐弘韜認為知產法官需要持續學習,不斷跨學科、跨領域積累知識。
同時,還要進行理念革新。互聯網經濟“互聯互通與共享共治”等新理念和新模式,要求法官在裁判理念和思維方式上進行同步革新。“所以,我們在工作當中也一直倡導要‘開門辦案’,多了解產業的真實情況,突破自身的認識局限,讓作出的判決與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律相契合。”徐弘韜說。
此外,徐弘韜認為知產法官還需做到統籌全局,既要“看得準”眼前的案件結果,也要“看得見”未來技術發展的可能性。“特別是對于現階段還不成熟的技術成果,要避免‘就案論案’式的機械判斷,給予進一步研發完善的充分空間,在審判工作中努力實現以知識產權鼓勵和保護科技創新的價值目標。”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