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吳葉凡
7月1日起,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以下簡稱“新礦法”)正式實施。近日,自然資源部舉辦新聞通氣會,自然資源部總規劃師魏莉華在會上表示,新礦法對于規范礦產資源管理、促進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自然資源部扎實做好新礦法實施前準備工作,確保新礦法中規定的各項制度落實落細。
適應新時代新要求
據介紹,此次礦產資源法修訂是該法律時隔29年后的首次大修,是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新礦法適應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新形勢新要求,聚焦礦產資源領域關鍵環節和主要問題。
例如,近年來,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戰略性礦產資源需求持續攀升。但同時,我國地質調查工作卻暴露出系統性短板。經費短缺、技術迭代緩慢等問題,導致調查數據更新緩慢、工作環境惡化,成果質量難以保證。地質調查工作陷入“應急式修補、局部化更新”的被動局面。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指出,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對方式已成為行業發展的主要障礙,難以適應當前“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的戰略需求。
對此,新礦法第七條明確提出“國家建立健全地質調查制度,加強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為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和保護等提供基礎地質資料。”該負責人介紹,這一規定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將基礎性地質調查從部門職責升級為國家義務,為解決礦產資源勘查瓶頸問題、實現找礦突破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
此外,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副司長盧麗華介紹,新礦法貫徹新發展理念特別是綠色發展的要求,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穿礦產資源管理全過程,首次在國家層面立法中設立“礦區生態修復”專章,為系統性重構礦區生態修復治理體系提供法治保障。
多措并舉促進法律落實
魏莉華介紹,為做好新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做好新〈礦產資源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對新礦法的實施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劃和安排。同時,加快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的起草進程,目前,該條例送審稿已按立法程序提交至國務院,并正由司法部進行立法審查。此外,自然資源部還對涉及礦產資源管理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全面的清理工作,按照“應廢盡廢、應改盡改”原則,提出了相應的清理建議。
目前,自然資源部正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盧麗華介紹,為推動礦區生態修復制度落地落實,自然資源部正抓緊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工作的通知》和《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制指南》(以下分別簡稱《通知》《指南》),擬于近期發布。
記者了解到,《通知》主要涵蓋加強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制評審管理、嚴格礦區生態修復過程管理、用好礦區生態修復激勵政策、加強礦區生態修復監督檢查等方面內容,明確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推動指標流轉使用等措施,打造形成專門針對生產礦山的生態修復激勵政策“工具箱”。
《指南》聚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復、土地復墾”等內容,強化采礦權人“邊開采、邊修復”責任的落實。同時,《指南》將生態修復由末端治理向源頭保護延伸,細化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全過程不同階段的生態修復目標和措施,引導采礦權人從“被動治理”轉向“主動防控”,從“單一工程治理”升級為“系統治理”。
此外,在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礦業權管理等方面,自然資源部也組織起草了多個配套政策文件。記者了解到,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通過實施配套法規制度“組合拳”,保障新礦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