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俠 科技日報記者 滕繼濮
1月9日,記者從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該廳召開了《四川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不予、免予、從輕、減輕、從重處罰清單》(以下簡稱“五清單”)新聞通報會。會上,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總隊長陳力就“五清單”相關情況作簡要通報。
記者了解到,“五清單”將于2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12條不予處罰清單、35種免予處罰清單、6條從輕或減輕處罰清單以及4條從重處罰清單。同時,“五清單”對“危害后果”“初次違法”“及時改正”這三個容易造成歧義的概念進行了明確。
據介紹,“五清單”在起草前摸底調研了四川省內各市(州)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廣泛收集了市場監管、安全生產、自然資源等部門制定的“五清單”及江蘇、浙江、山東等省份出臺的生態環境執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該清單經過了公開征求意見和深度論證,修改完善后通過了公平競爭和合法性審查。
據悉,“五清單”的制定旨在促進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推進包容審慎執法、柔性執法。下一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將“五清單”的宣傳作為“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重點,向社會大力宣傳,推動“五清單”的落實落地。